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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脸识别查交通违法 针对“特殊人群”

4月24日消息人脸识别不仅可以用来解锁手机,还可以用来查交通违法。据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官网消息,深圳交警将于5月1日在全国率先试点,正式启动刷脸执法,4月23日开始为执法过渡期。通过具备人脸识别功能的电子警察,对特殊行业人群闯红灯、非机动车走机动车道,“失驾”交通违法行为开展“刷脸”执法。

深圳交警2017年4月开始试用“智能行人闯红灯取证系统”,创新运用视频识别技术,在斑马线上设置了一个24小时不休的电子警察,对行人进行不间断地“刷脸”监管,并对认定违法的行为人面部和身份证部分打上马赛克后对社会公示,这也实现了非现场执法由管车到管人的精准化执法转变,非现场执法跨入刷脸执法时代。

目前,深圳交警在全市建设了10套路口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电子警察执法设备,以“特殊”人群为对象,重点查处行人(包括外卖、快递、燃气)、非机动车闯红灯等违法行为。据悉,这一系统前端监控设备不会受到天气和皮肤颜色影响,算法和算力支持侧脸、低头、遮挡、逆光、高亮度、高人流密度的识别。参与系统建设的算法公司云天励飞负责人介绍,机器“识人”识别的不是“人”,是关键特征值,比如眼睛间距,然后通过算法提取与已知人脸匹配。而且机器出错概率较低,海量数据下速度也更快。在记录行为人违法行为后,经人脸识别系统自动比对,违法行为人身份信息即被推送至执法平台进行人工审核确认,确认完成后,系统将自动提取违法行为人在交警备案登记的手机号码,发送违法处罚告知信息。

“刷脸”执法首批将对外卖、快递、燃气小哥等“特殊”人群闯红灯行为进行查处。深圳交警已建立包含所有“特殊”人群的信息库,特殊人群违法闯红灯后,交警能快速锁定其联系方式,并将违法信息通知到当事人。系统不但可以“刷脸”,还能刷“单位”,交警将直接将违法信息发送给所属企业,由企业确定违法当事人,建立无缝查处机制。

对违法行为人通过斑马线是骑行或是推行的不同,进行分档处罚。骑行闯红灯通过斑马线,罚款100元,推行(或行走)闯红灯通过斑马线罚款20元。处罚依据如下:

一、行人闯红灯的处罚依据

未按交通信号指示通行的,依照《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罚款;自愿协助维护交通秩序的,可以免除罚款处罚。

二、非机动车闯红灯的处罚依据

横过机动车道的,未下车推行,或未按交通信号的指示通行的;在设有人行横道或者人行过街设施两侧各两百米范围内横过机动车道的,未从人行横道或者人行过街通过的,依照《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处一百元罚款;自愿协助维护道路交通秩序超过两小时的,可以免予罚款处罚。

违法行为人对处罚无异议,可通过深圳交警微信服务号、APP客户端、微信及支付宝“城市服务”等渠道自行缴款。如有异议,可到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机动训练大队违法处理窗口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后期机制完善以后,会对所有行人进行拍摄识别,违法行为人可以在交警提供的平台上查询到自己的违法行为并进行处理。

其实处罚不是目的,而是通过刷脸这种非现场的形式让执法常态化,希望以此警示违法的交通参与者,进一步推动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养成遵守交通规则的习惯。

这项技术不单单是用于闯红灯行为,对于吊销了驾驶证还敢上路行驶的“失驾”人群违法行为也同样有效,下一步,执法还将逐步扩展到泥头车、无牌假牌车管理,交通违法处理窗口监管、交通事故“顶包”等等。深圳交警在此希望各位市民文明出行,勿以身试法。

声明: 本文由入驻维科号的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OFweek立场。如有侵权或其他问题,请联系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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